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 還書口使用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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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15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
92.06.20圖書館行政會議修訂 94.06.03圖書館行政會議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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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方便讀者還書,特設置二十四小時開放之還書口,供讀者自行投遞還書。 |
第二條 |
使用還書口應秉誠信原則,還書口僅供在本館書庫借閱圖書之歸還,其它類型資料或非本館圖書不得投入;因誤投而產生之問題由讀者自行負責。 |
第三條 |
無法投入之大型書及連同附件一起借閱之圖書及其附件,請至流通櫃台歸還。 |
第四條 |
實際還書冊數及時間,均以本館電腦系統還書記錄為依據。為保障借閱者權利,請務必於還書次一工作日,自行上線查閱個人借閱記錄或洽流通櫃台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