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
團體參觀導覽服務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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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28 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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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為協助使用者瞭解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各項資源及服務,特訂定本辦法。 |
第二條 |
服務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生或校外各級學校及機關團體5人以上。 |
第三條 |
申請方式: |
第四條 |
服務時間: 一、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二、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受理。 三、每次導覽時間以不超過1小時為限。 |
第五條 |
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館內讀者之權益,參觀團體應遵守本館閱覽服務規則, 入館時請保持安靜,禁止飲食等,參觀結束請集體離館。 二、申請單位若無法依約前來,請事先通知本館。 |
第六條 |
本辦法經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