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

團體參觀導覽服務申請辦法

96.09.28 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協助使用者瞭解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各項資源及服務,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服務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生或校外各級學校及機關團體5人以上。
第三條

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應於擬參觀時間5天前,填寫「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團體參觀導覽服務申請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出。
二、本館收到申請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覆辦理情形。

第四條
服務時間:
一、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二、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受理。
三、每次導覽時間以不超過1小時為限。
第五條
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館內讀者之權益,參觀團體應遵守本館閱覽服務規則,
入館時請保持安靜,禁止飲食等,參觀結束請集體離館。
二、申請單位若無法依約前來,請事先通知本館。
第六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