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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指定參考書

教師指定參考資料書目申請單(32kb)

教師指定參考資料查詢(Reserves Catalog)

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 教師指定參考書申請辦法

96.1.5 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配合任課教師需求,俾便修課學生有效使用所需之參考圖書,以利達成教學與研究之成果,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任課教師於每學期開學前,視其課程需要,將欲指定學生閱讀之圖書資料,填入「教師指定參考書申請單」中,交圖書館參考組列為「教師指定參考書」。

第三條

各教師所開列之 指定參考書 陳列於一樓參考諮詢台教師指定參考書區,供修課學生於 館內閱覽 。

第四條

填寫「教師指定參考書申請表」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有館藏者:請依館藏查詢 (WebPAC) 之書目資料填入,惟期刊及參考工具書請勿列入。

 

二、

無館藏者:請在登錄號欄內註明「無館藏,請購置」;圖書處理時限從採購至編目上架國內約三星期,國外約二個月。

 

三、

個人收藏資料:請在登錄號欄內註明「個人藏書」。

 

四、

請於每年元月及八月底前提出申請,並勾選需使用之學期,以利作業。

第五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 教師指定參考書借閱辦法

96.1.5 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便利本校學生利用教師指定參考書,研讀課程有關之資料,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師指定參考書限館內閱覽,惟閉館前兩小時得予借出,並需於次日開館後一小時內歸還。

第三條

學生應憑學生證親自到一樓參考諮詢台辦理借閱手續,每人每次可借閱五冊,以二小時為限,無人預約時可重新借閱。

第四條

圖書逾時歸還應繳滯還金,每冊每小時新台幣伍元整,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第五條

借閱之資料毀損或遺失,依本館「圖書及電子資料借閱規則」賠償;教師提供之個人資料由教師自行決定賠償辦法。

第六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