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教師個人研究計畫或單位研究計畫經費購買圖書或視聽資料均適用。
採購:
依據本校採購程序辦理:
1. 採購金額達一萬元,需填寫請購單送交該單位主管核准,核准後送交會計室。經會計室確認後之請購單送圖書館館藏發展組,查核採購書單是否為複本。如有複本,採編組主動通知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可更改書單或維持原書單採購複本。
2. 採購金額未達一萬元,自行採購後再請款。
請款:
研究計畫用書購入後,請先將圖書及支出憑證黏存單一併送至館藏發展組進行登錄及編目作業。館藏發展組於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分類編目作業後再通知計畫主持人借閱。
借閱:
1. 研究計畫用書以專案方式借出,不影響計畫主持人之個人借書權益。
2. 借閱期限由借書日起至第五年的七月三十一日止,期滿後可辦理續借。
3. 研究計畫用書如不需使用,可隨時歸還本館典藏流通。歸還後不得再以專案方式借出。
4. 視聽資料之處理方式同圖書,唯借閱及歸還請至本館二樓數位學習中心辦理。
5. 單位研究計畫經費購買圖書,由單位指定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如有異動,需辦理交接並通知典藏閱覽組更改紀錄。
依據:
靜宜大學鼓勵專任教師專題研究辦法 (第十條)
靜研發字第0943000010號函
聯絡單位:館藏發展組
電話:11611、11613(分機)
E-Mail:acg1@lib.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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